电话:13209159600
关闭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职场资讯 > 国外生活

西北大学研究生院介绍

来源:出国留学生活 时间:2023-01-06 作者:出国留学就业 浏览量:

西北大学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始于1956年,学校是首批招收研究生和有权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的高等院校之一,先后获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、在职人员单独考试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授权,形成了博士、硕士、专业学位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等多层次、多类型、较完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。西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:https://yjs.nwu.edu.cn。

一、西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

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。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。1923年改为国立西北大学。1937年西迁来陕的国立北平大学、北平师范大学、北洋工学院和北平研究院等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,1938年改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,1939年复称国立西北大学。新中国成立后为教育部直属综合大学。1950年复名西北大学。1958年改隶陕西省主管。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。现为国家"双一流建设高校",国家"211工程"建设院校、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。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,西北大学形成了"发扬民族精神,融合世界思想,肩负建设西北之重任"的办学理念,汇聚了众多名师大家,产生了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,培养了大批才任天下的杰出人才,享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,被誉为"中华石油英才之母""经济学家的摇篮""作家摇篮"。

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、结构合理的研究生导师队伍。现有包括院士、杰青、长江等高层次人才在内的研究生导师1400余人,其中博导700余人,专业学位校外导师700余人。一些研究生导师先后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技进步奖、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员、全国"创先争优"奖、陕西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、陕西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、中国专利金奖、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、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、霍英东教育基金青年教师奖。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,考古学进入A+档、理论经济学进入A-档;考古学并列第1、地质学并列第3、理论经济学并列第5、科学技术史并列第5、世界史并列第6、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并列第8;考古学、地质学、理论经济学、科学技术史、世界史、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、地理学、化学工程与技术、化学、软件工程、中国史、生态学、物理学、中国语言文学、生物学、数学16个学科进入前30%。

长期以来,学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,不断完善各项培养和管理制度,深化招生改革,强化过程管理,提高学位授予质量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6篇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,5篇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,在全国高等院校中并列第39位,全国地方综合性大学中位居第1位;117篇论文入选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。文科类和理工类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核心(权威)论文数量占到全校总量的50%以上,研究生在学校科研项目的参与度超过90%。

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多次受到表彰。曾获得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规范化考点、陕西省研究生培养工作先进单位、陕西省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集体、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,先后获得陕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项,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"研究生教育成果奖"特等奖1项、一等奖3项、二等奖1项。回顾过去,西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,取得了显著的成绩。展望未来,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将紧紧抓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历史机遇,围绕"双一流"建设和一流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,坚持"立德树人、服务需求、提高质量、追求卓越"工作主线,按照"协调发展、内涵提升、分类管理、体现特色"的工作思路,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,以强化过程管理为切入点,以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为关键,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保障,努力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创新型、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。

二、部门职能与工作职责

研究生院(部)办公室职责

1.负责起草研究生院(部)综合文件、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等材料;

2.负责与校内外的联系、信访及宣传工作;

3.负责文件和信函的收发、传递、归档工作以及报刊杂志的征订、签收、分发工作;

4.协助院(部)领导做好院(部)内的协调工作,检查院(部)务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;

5.负责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汇总、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;

6.负责研究生院(部)的综合事务及后勤等管理工作;

7.负责研究生院(部)公章的使用和管理;

8.负责研究生院(部)会议的组织工作;

9.负责研究生院(部)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;

10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招生办公室职责

1.负责制定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;

2.负责研究生招生简章、专业目录编制工作;

3.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和考生咨询工作;

4.负责本科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报名及录取工作;

5.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及初试考务组织工作;

6.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;

7.负责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及录取工作;

8.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及录取工作;

9.负责陕西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录取工作;

10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教学办公室职责

1.负责制定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;

2.负责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及培养方案的制定、修订工作;

3.负责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与教务管理工作;

4.负责研究生课程及教材建设和成果奖培育等工作;

5.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;

6.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工作;

7.负责研究生外语等级考试工作;

8.负责研究生教育津贴分配工作;

9.负责研究生信息化建设工作;

10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学位与评估办公室工作职责

1.负责制定研究生学位授予管理和导师队伍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;

2.负责博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申报及动态调整工作;

3.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管理工作;

4.负责组织全校学士、硕士、博士的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;

5.负责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、培训和考核工作;

6.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位申请、授予和管理工作;

7.负责省级和校级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;

8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专业学位办公室职责

1.负责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的相关规章制度;

2.负责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申报及动态调整工作;

3.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管理工作;

4.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建设工作;

5.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和信息采集工作;

6.负责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建设工作;

7.负责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;

8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质量管理办公室

1.负责制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方面的规章制度;

2.负责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和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;

3.负责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水平评估工作;

4.负责组织研究生教育质量专项检查等工作;

5.负责编制并发布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;

6.负责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组的组织和保障工作;

7.负责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相关研究工作;

8.负责编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;

9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教育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

1.负责制定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;

2.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

3.负责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相关工作;

4.负责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等工作;

5.负责统筹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;

6.负责指导研究生会开展相关工作;

7.负责研究生校园文化(含学术活动、学科竞赛)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;

8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资助管理办公室职责

1.负责制定和完善研究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;

2.负责研究生奖学金、助学金的评定及发放工作;

3.负责研究生"三助"岗位设置、管理及津贴发放工作;

4.负责研究生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及相关管理工作;

5.负责研究生社会资助项目的资金筹措、管理使用及发放工作;

6.负责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数据库及困难补助发放工作;

7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
微信公众号
手机浏览

Copyright 2024 陕西星枫科技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2436号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767
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80号 EMAIL:1061941020@qq.com

ICP经营许可证:陕B2-20240222 人力资源证: 陕人服证字[2022]第0106003123号

Powered by PHPYun.

用微信扫一扫